「幸福手工書」之幸福小記 (作者:王淑芬)
2004/9/30
史上究竟有無花木蘭真人實事,恐怕一直都是爭議;與花木蘭相似的,在西方亦有一位被傳說得十分「神勇」(絕不比當兵的花木蘭遜色)的角色,便是「女教皇瓊安」。
對西方文明影響最大的當然是宗教,而宗教界老大基督教,與東方國家一樣,向來是貶女尊男,於是古來教皇都由男性主事,甚至也沒聽過女牧師、女神「父」吧。然而,據說西元九世紀曾出現一位女扮男裝的教皇瓊安。
亞瑟王與圓桌武士是我們較熟悉的傳說故事,瓊安的故事在西方一點兒也不輸他們。近日正好一口氣讀了小說《女教皇》(瓊安的一生故事)與暢銷書《達文西密碼》,二者都是圍繞著基督教主軸鋪展,也都在為女性發聲。
《女教皇》是本好看的小說,更好看的是書末作者暢談如何以收集到的資料來演譯此傳說人物。自然,作者唐娜是相信真有瓊安的,而她有項證據非常有趣:據說,自瓊安之後,每位新當選的教皇在就職加冕時,都要接受一項「座椅檢測」,讓他坐在一張「糞座」上(即中間挖空的馬桶座),以便讓檢測員檢查「咱們的教皇是男的」!
看到這裡,我都快笑死了。如果瓊安(以及後來的任何一位聰明女性)能一路扮演男性,不被全國人發現(更別提她還當了好多年醫生,為全國百性把脈治病),當然在必要時,亦可裝個「義肢」,佯裝為雄風男性。這這這.......能檢查出啥?
《達文西密碼》據說在臺灣已狂賣十萬本(我的出版界朋友卻依實戰經驗表示:灌水的啦),不管是十萬、八萬,好歹在近年冷颼颼書市,亦算是一本「沒有賠得很慘」的書。我這個愛小說的人,雖然絕不趕時尚,唯獨閱讀界的熱鬧事,我不會缺席。於是立刻買來,花兩個晚上讀完。
感想是:它就是一本好萊塢式小說(彷彿作者是依著電影語言來書寫,而且已經準備好改編成電影);又因為是宗教小說,充滿聖經、隱喻、拉丁文、宗教符號,老實說,沒一點宗教與藝術學養興趣的(比如:你起碼得知道:聖杯、聖殿騎士、洞窟中的瑪麗亞等),未必看得下去。
當然我還是快快看完,否則會覺得對不起330元(書價)──就像如果看到一場很爛的電影,也會因為捨不得昂貴票價忍著看完。小說還算好看啦,但是如果一年只能看一本小說,我大概寧可再讀一次《微物之神》吧。
今年我教的學生,還是很可愛,而且又很幸運的遇見兩位「知己」。兩個十一歲小男生,貼心得不得了,我改好的作品,他們隨侍在旁,照號碼一件件收好,我樂得馬上封兩人為本年度我的「祕書長」。
有人開始嫉妒,酸溜溜的向我告密:「老師,你的秘書長常常不寫功課,被我們老師罰。」「老師,你的秘書長掃廁所的時候偷玩水。」
哈,說不定我的秘書長在同學監督下,會慢慢進步呢。問他們想要什麼「薪水」,秘書長嚅嚅開口:「妳畫的藏書票。」
那是去年我為全四年級演講時,用來贈獎的小小藏書票,不過就是一張電腦掃描列印的小圖,卻是他們兩個已朝思暮想許久的禮物。
這就是與孩子相處的樂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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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/9/24
比起赤裸裸殘酷至極的「Dear John」,分手分得較斯文的是民歌「散場電影」吧──當你沉默我不再詢問,當你的笑容變得陌生;你的哀愁我再也不介意,因為我不再看見你。
這是李潼大哥寫的詞,據說是他某日躺沙灘上閒閒度日時,忽而得的靈感。我喜歡歌的旋律,也為詞的斷然絕裂喟嘆。曾是愛戀難分的兩人,竟也有「我們因相識而分離」的矛盾結局。要怎麼說呢,「愛」真麻煩。
但如果再也不必為愛傷神,會是幸福嗎?小說《微物之神》的不同等階兩個偷情戀人,對彼此的情愛許諾,只能是一句話:他在黑暗中問她:「明天?」她以手指輕輕觸摸他,再說一次:「明天。」肯定句。
一次又一次,幸而未被發現的明天。
一隻被他們嘲笑的蜘蛛可以自然而死,他卻必須因為階級的懸殊被亂棒打死。讀小說讀到落淚不是第一次,每一次都為作家的字句心碎。文學當然萬萬不可被俗世亂棒打死,有好書可讀是多麼可貴,請榮耀好作家好作品吧,明天就去書店買一本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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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/9/16
台北人真夠幸福的,光想買個蛋糕,就有千百種選擇。
會強調這一點,無非是想仗著點消費者的「權勢」,給那些拿翹的飲食業者些許警惕(當然也可能對方一輩子都不知道)。
暑假中住家附近起了點小騷動,原因是有家著名的蛋糕店在此開店。本位於北海郊區、據說一到假日,人龍長到無法想像的日式蛋糕店,營業額好到可以租下(說不定是買的哩)內湖科學園區一整棟大樓,做為工廠,一樓店面自然也營業販售蛋糕。
結果真讓我見識到台北人的癡。就為了塊蛋糕,開幕那兩天,小小店面簡直擠得水洩不通,多少高級轎車,塞進尚是泥巴地的陋簡停車處,一排隊起碼要一小時以上。
真的就為了買幾塊蛋糕耶。
一發現有美食,本來我也神智不清的準備排隊去。老公是個痛恨一窩蜂的人,勸我稍安勿躁,耐心等個幾天。直到某個上班日,我們一大早十點多驅車前往,心想這會兒總不會大排長龍吧。豈料我低估蛋糕魅力(抑或高估台北人智力),總之仍然有一列忠心耿耿的食客,排在櫃子前。
我其實只想嘗鮮,大清早買蛋糕給誰吃啊?於是當然不加入外帶排隊行列,直接到店內現用區購買,人比較少,想和老公共點一塊,現場品嘗一下就好。
對店員說只要一塊,小姐有點不可置信的望著我們,我竟還心虛的解釋:「才吃過早餐,只是來試試味道......」
結果那年輕小姐居然玉手一伸,指定我們:「那你們得坐那張長條桌。」轉頭一看,明明座位空得很,她老人家卻要我們和另一對男女共坐,且那張該死的桌子正好面朝豔陽(邊吃邊晒有益健康?),這是什麼意思,因為我們只點一份德國布丁嗎?
老公二話不說,立刻走人。重點是:那位小姐臉上的表情與語調,彷彿我們是托缽乞討者,上門只為求塊蛋糕。
走到門外,老公又忍不住再進門,當著那一長列打著領帶的、穿著高跟鞋的、癡守蛋糕行列的客人面前,好好教訓店長一頓。
就為了一塊蛋糕.......
想想台北到處有好吃的蛋糕,民生東路圓環巷子裡的「瑪麗葉」,蛋糕都是在客人購買後,那位日本師父才當場製作鮮奶油。萬華「阿默」的起士蛋糕,連不愛甜食的公公,也稱讚說好吃。就連到處都有的「費太太」,蛋糕也不膩綿柔,美味得很。還有師大路的「一之軒」、西門町的「世運」......
台北人是幸福的,卻也不知福的常自願當傻氣消費者。再想想,臺灣如果連一個賣蛋糕的都如此傲慢,更別提位高權重的政客是如何囂張了。
越想越不舒服,本週不吃蛋糕,改吃蘿蔔糕吧。